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并经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同意,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职位为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具体职位要求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河源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作风优良,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五)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六)现任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公务员。
(七)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2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应遴选条件。
(九)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3个工作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府办公室报名。地址:河源市沿江中路1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9号楼209市府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62-3342163。
3.报名材料:
(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上述表格除递交纸质版外,需将表格电子版(含电子证件照)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rsk8899@163.com。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独立完成或主笔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二)资格审核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并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总成绩。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用,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62-3323628。
附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广东省遴选交流群② 64611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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