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公选王遴选网讯 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将于2021年10月10日举行,现将有关防疫重点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此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的,请应试人员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相应防疫准备。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二、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三、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四、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9月13日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9月27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6)9月27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7)9月20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9月27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六、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因防疫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现场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
十二、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十三、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考生健康和疫情异常状况报告联系电话:0735-2871358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2021年9月23日
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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