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遴选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的所有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
面试人选须按照遴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1寸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遴选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遴选计划3倍的,遴选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1日。有关报考者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失面试机会。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守则》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面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可从“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遴选公务员”专栏下载)。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遴选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遴选机关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①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②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③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3.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及休息等候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2021年泰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xls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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