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2017年遴选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一)时间:2017年4月11日20:00—4月13日17:00
(二)方式: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11日20:00在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录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并进入“网上报名”栏,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若考生忘记密码,请点击登录窗口中的“忘记密码”栏,输入注册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找回密码。
(三)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请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17:00前向重庆市纪委申请核查本人考试成绩。核查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传真)。考试成绩由市纪委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市纪委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简章》的规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3:1的比例依次初步确定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复审。据此,进入资格复审的初步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有因成绩核查导致成绩发生变化并涉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调整的,市纪委将在2017年4月13日18:00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二)时间:2017年4月12日14:00-17:30
(三)地点:市纪委机关办公楼负一楼会议室(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大院内)。考生凭身份证在市委机关值班室登记后进入。
(四)相关要求
1. 请考生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下载并填写《中共重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表》(请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干部主管部门公章(其中,区县考生由区县党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市垂直管理单位考生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公安分局考生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盖章),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纪委进行资格复审。
2. 请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工作岗位经历证明、现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工作年限及约定服务期限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考驻市高法院、驻市检察院纪检组案件检查岗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原件。
3. 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被委托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5. 如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简章》规定,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递补,且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2:1的,由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6.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纪委将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做好面试的相关准备工作,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3899472、63896301
中共重庆市纪委
2017年4月11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