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
>>>2017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下午1:00-3:00。
>>>2017年黑龙江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
>>>2017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体检时间:2018年2月2日。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全省农垦基层法院选调员额法官2人、文字综合人员4人。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廉洁自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以公务员登记为准),现行政职级为正科级及以下或法官等级为一级及以下(以公告之日所任职级为准);
3.身体健康,报考员额法官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需为所在法院员额法官;报考文字综合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不予选调情形
1.尚在服务期、试用期的;
2.年度考核中曾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具有应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8:00至12月3日18:00,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登陆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网站(网址:http://hljnkzy.hljcourt.gov.cn/)下载选调报名表,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粘贴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与纸质版一并邮寄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615室,在信封上注明“公开选调”字样。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由农垦中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印章;
(2)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印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农垦中级法院公开选调报名表》及《承诺书》各1份,其中“单位意见”一栏需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考生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报名截止日期后,请考生关注农垦中级法院网站,中院将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行公告。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初审后通过的人员报省法院复核后发放准考证。
3.笔试。由省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应形成有效竞争。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1)审判类试卷: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和审判实务。(2)文字综合类试卷: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司法业务基本常识及指定材料的信息综合和文件起草能力。
4.面试。由省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该比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分类排序。按照1:2的比例,由农垦中院党组提出考察对象人选,报省法院党组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农垦中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确定人选。由农垦中院党组以总成绩为参考,按1:1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省法院党组确定人选。如选调职位无合适人选,可以出现空缺。
8.体检。由省法院组织实施,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农垦中院党组提出递补人选意见,报省法院党组确定。
9.公示及试用期。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在农垦中院试用半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公示期间及试用期间因故不予选调的,由农垦中院党组另行提出递补人选意见,报省法院党组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的各环节相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同时,工作人员还将进行电话提醒。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451) 55193116 55193117
纪检监督电话:(0451) 8239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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