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通知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要求,我厅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法律顾问1名。
二、遴选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事务的专家或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在所从事的法律教学、法律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精通民法、行政法或经济法,对科技创新工作较为熟悉;
(三)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执业经验,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并有较强的法庭论辩能力;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四、法律顾问职责
(一)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授权参与科技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为科技行政管理、科技计划管理、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接受委托,代理参加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和参与处理其他非诉讼性法律事务;
(五)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本厅其它事务。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者须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原件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成册;
2. 报名材料须信函寄送或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西楼109室,邮编:210008,联系人:朱广宇;联系方式:025-57713203;
3.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8年1月16日17:30止(以寄出邮戳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审核
1、材料初审。报名结束后,我厅法规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2、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和个人职业操守等,提出遴选建议名单。
(三)确定
我厅法规处向厅党组提交评审结果及建议名单,经厅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选。
(四)公示
拟选聘人选名单将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任,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要求或其它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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