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司法厅、省委组织部批准,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信息技术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戒毒管理局根据被考察人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遴选人选。
二、组织实施
公开遴选工作在省戒毒管理局党委领导下,由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遴选职位和数量
信息技术职位1名。详见《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
1.全省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
3.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有近姻亲关系在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在职工作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表》(附件1)。
五、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戒毒管理局研究,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3(未达到报名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遴选人数,直至取消)。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本人到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须粘贴个人照片,白底免冠小一寸);
(2)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白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4.报名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省戒毒管理局1003室。
(二)资格审查
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云南戒毒网(http://jdglj.yn.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关注云南戒毒网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成绩在云南戒毒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及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云南戒毒网公布。设置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评价成绩在云南戒毒网公布。
4.考试最终成绩确定。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云南戒毒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廉政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考察时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条件,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为拟遴选人员。
考察对象之间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有近姻亲关系的,只能有一方作为拟遴选人员。
2.体检
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负责组织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因考察、体检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戒毒管理局党委讨论决定后,对确定的遴选人员在云南戒毒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遴选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所在单位。
(二)公开遴选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云南戒毒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网站发布和单位通知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信息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戒毒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4189110(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871-64189020(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
2.云南省戒毒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xls
3.云南省戒毒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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