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公示第3号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何飞等9人(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转任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转任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经调查核实,如果拟转任对象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将取消转任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邮编:750001)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附件:2015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第三批,9人).xls
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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