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法委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调研和文稿写作职位,包括副处级领导职务、三至四级调研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含,下同)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4名。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区直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处级领导职务、三级调研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2.设区市以下(含本级,下同)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处级领导职务、三级调研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报考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三至四级调研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5.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设区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按照《广西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三)除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报名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工作或调研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任职试用期内的;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3.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5.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和桂组通字〔2020〕22号文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跟班学习、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天一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推荐方式及时间
1.报名推荐方式。
(1)区直机关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单位同意后,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直接报名。
(2)设区市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单位同意后,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直接报名。
2.报名推荐时间。
报名推荐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13日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推荐提交材料和资格初审
1.报名推荐提交材料。
(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在空白处注明履历情况属实且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工作或调研工作经历,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5)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6)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7)任免机关出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9)近两年个人撰写的公文(含讲话稿)或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10篇(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2.资格初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16日18:00。
(三)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笔试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天一剑”另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天一剑”另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跟班学习人选。
(五)跟班学习和确定考察人选
1.跟班学习。组织人选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跟班学习1个月。
2.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副处级领导职务、三至四级调研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选按2:1的比例,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选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确定拟遴选人选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选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天一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本次报名推荐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报名推荐材料请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771—6119053。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1—6119279。
附件:
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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