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试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陕西省2021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面试开始时间8:30。
二、面试地点
陕西省法官法警教育培训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2号,西安交通大学南门斜对面)。
三、面试对象
参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专业测试且考试合格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证件和证明不全者,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分在陕西省法官法警培训中心大门口外集中报到,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面试候考室进行资格确认并抽签。8:00封闭考区,组织考生抽签。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2.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期间除现场答题外,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五、公布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陕西法院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差额考察人员情况。
六、部门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的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线:“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分数线”。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2.考生到考点报到时应佩戴普通医用口罩,须持有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按要求测量体温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候考室。
3.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按抽签号确定的面试次序入场面试。考生阅读完签号背面注意事项后,填写“我已阅知”,并在抽签号上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报名序号。考生不得私自交换签号。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在候考室指定区域候考,不在候考室内随意调换座位。
6.考生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前,除本人抽签号外,其余证件和物品交由引导人员放置在面试考场外指定位置,不得带入面试考场。
6.考生面试时由引导员按面试次序引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在指定位置就座,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上午好”,不得另其他用语。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佩戴警号以及其它有可识别特征的饰物。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题本、草稿纸、笔带离考场。
7.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待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将抽签号交给计时员,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面试考场外领取手机后,按指定路线立即离开考区后方能开启手机,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10.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陕西法院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差额考察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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