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您将跳转至新网站进行购买,购买成功会自动刷新当前页面。
取消
立即开通
公选王官网 公选王网校 公选王APP
扫描下载“公选王APP”
加入VIP
提醒(0) 欢迎您! 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微信
15072428589
【湖南选调】公选王发布2016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检察院选调2人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6-03-02 阅读: 1694

收藏 打印 【字体:

分享:
[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6年湖南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检察院选调2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 3月15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采取以测试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方法进行,面试占4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侦查业务人员2名,刑事检察人员1名,综合文秘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是行政编制,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2月29日),历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调入后自愿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

凡近3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不接受报名。

(一)侦查人员选调条件

1、男性,法律(学)及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具有2年或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二)刑事检察人员选调条件

1、法律(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综合文秘人员选调条件

1、中文或文秘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3、近3年在省级媒体或内刊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 3月15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0731-23058820,手机:17773318903。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档发邮件至邮箱:568407430@qq.com,并在笔试前一天携带报考资料原件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司法考试A证(综合文秘除外)、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2、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

四、资格审查

报考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情况反馈给报考人员,并向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发布笔试通知。

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比例需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选调数量或不开考,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按报考的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采取以测试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方法进行,面试占4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考察

以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递补

面试、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醴陵人事人才网www.llrsrc.gov.cn、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网www.lljc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后另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经研究同意后按我市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家属子女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日

公选王二维码.jpg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热门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为梦想插上腾飞的翅膀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热门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上一篇: 【山东选调】公选王发布2016年山东聊城市高唐县委统战部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下一篇: 【湖南选调】公选王发布2016年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选调1人公告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

  • 热门专题
  • 热门点击
  • 今日文章
关于我们| 严正声明| 联系我们| 申请友链| 付款方式| 网站导航| 今日更新
公选王网校——公务员遴选在线学习平台 公选王公务员遴选网——15年专注遴选研究 公选王网站——中国公选遴选考试培训领跑者,专注遴选考试培训研究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或者支付稿酬。
售前咨询:
131-6465-6773 / 150-7242-7607
售后服务:
150-7242-8589 / 173-6330-3787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