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卫计局2016年遴选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黎平县卫计局决定在全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外拟调入县直医疗机构且在县人社局备案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名(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9名,具体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黎平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编在职(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县外拟调入县直医疗机构且在县人社局备案的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3月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见职位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3)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见职位一览表。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刑事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遴选条件规定:
新招录(聘)用人员,在基层工作未满3年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报考。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5天,4月11--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地点:黎平县卫计局人事教育股。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7)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5.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首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然后交到所在单位和乡(镇)党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待在报名期间交到黎平县卫计局人事教育股审核报名。
6.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1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黎平县卫计局人事教育股领取。
7.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参加报考人员免考笔试,直接入闱面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务必做到严格保密,杜绝试题泄露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每个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入闱面试(专业测试)。
2.面试(专业测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综合水平、应变能力方面进行测评。面试(专业测试)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如某职位在笔试时,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面试(专业测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则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如下: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直接入闱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2.体检过程中,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县卫计局遴选办公室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选调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监察局:0855--6221555
县人社局:0855--6223326
县卫计局:0855--3966158
附件: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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