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2016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为使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县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督查督办局、县财政局、县保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55名人员,其中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4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6年4月8日,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确定为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形除外。
4、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各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条件。
6、遴选对象身份必须符合遴选单位的岗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贵定县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对遴选公告进行公布。
(二)报名
公开遴选遵循自愿原则。报考人员须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四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遴选职位表》),贵定县2016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近期蓝色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考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时必须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镇(街)基层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等情况。
如岗位有特殊需求,遴选单位将在考察时对考生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向遴选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汇报。
八、决定与调动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单位负责。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遴选单位报请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事业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要及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根据遴选单位空岗情况,按照空岗竞聘相关政策聘用到岗,按新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33021(贵定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监督电话:0854-5220484(贵定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3.贵定县2016年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定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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