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纪委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配齐配强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经旗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旗选调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1.在全旗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在职干部(中央编办实名制系统以外人员和公检法文职人员、教育系统教职工、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除外)中选调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50名。
2.在旗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具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选调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9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勇于担当;
4.一般为中共党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积极分子;
5.具有三年以上工龄(2013年4月20日前参加工作);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0日后出生);
8.身体状况良好;
9.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近三年实绩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无其他法规政策限制和不适合担任纪检干部的情形;
10.取得法律、经济、会计、审计、文秘等专业资格者和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有意被选调的人员,由本人填写《选调干部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经单位初审同意,单位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签字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参加工作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0日前报旗纪委组织部(党政大楼二楼204室,联系人:李艳梅,电话:6212606、15849743377,邮箱:eqjwzzblym@163.com)。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资格复审
旗纪委会同旗委组织部、旗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旗纪委会同旗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4.拟定人选
考察组向旗纪委常委会汇报考察情况,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5.借调试用
旗纪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借调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旗纪委组织部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组对拟选调人员综合表现作出鉴定结论。
6.正式确定
旗纪委组织部向旗纪委常委会汇报拟选调人员借调使用及鉴定情况,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正式确定选调人员。
7.人员调动
旗委组织部根据相关程序,办理旗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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