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下城区区直单位和街道科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区直单位和街道科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岗职位
1、正科级公务员岗位(4个)
区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科科长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潮鸣街道综合治理科科长
2、副科级公务员岗位(5个)
天水街道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长庆街道综合治理科副科长
长庆街道城市管理科副科长
朝晖街道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东新街道经济发展科副科长
3、其他公务员岗位(2个)
区委统战部侨联秘书长候选人
团区委常委候选人
4、相当正科级事业岗位(1个)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中心主任(财政补助)
5、相当副科级事业岗位(4个)
区城市管理局朝晖市容环卫所副所长(财政适当补助)
区城市管理局市政园林管理所副所长(财政适当补助)
长庆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财政适当补助)
潮鸣街道经济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财政适当补助)
二、竞岗范围
面向全区各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补助和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及工商、物价等专项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竞岗交流范围。
报名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干部身份原则上与竞岗职位性质一致,即参加公务员职位竞岗的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财政补助和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职位竞岗,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只能报名参加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职位竞岗。
三、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参加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位竞岗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职位竞岗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团区委常委候选人职位竞岗的,年龄在31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竞争公务员岗位正科级职务的。须现任正科级(含主任科员)职务,或现任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5月20日,下同)。现任副调研员可以参加竞岗。
4、竞争区委统战部侨联秘书长候选人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含主任科员)职务,或现任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现任副调研员可以参加竞岗。
5、竞争公务员岗位副科级职务的。须现任主任科员,或现任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职务,或任科员满3年。
6、竞争团区委常委候选人职位的。须现任主任科员,或现任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职务,或任科员满3年。
7、竞争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职务的。须现任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含管理七级职员)职务,或现任相当副科级职务(含管理八级职员)满2年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竞争事业单位相当副科级职务的。须现任管理七级职员,或现任相当副科级职务(含管理八级职员),或进编后工作满3年(不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本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出职位的竞岗。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跨部门竞岗交流任现职未满5年的。
四、方法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20日。报名形式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组织推荐由各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后,推荐干部参加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点设在区行政中心12楼1216会议室。各目标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每个竞岗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少于5人的,则该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2、笔试。由区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设置考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卷为公共知识综合卷,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公共知识以及办文办事、调研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同一职位竞岗的人数达到5人(不含平职竞岗交流人员),则平职竞岗交流的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如果报考同一职位的平职竞岗者人数超过6人,则统一参加笔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与其他参加笔试确定面试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如果报名同一职位竞岗,含平职竞岗交流人员人数才达到5人的,则平职竞岗交流人员也要参加笔试。
3、面试。面试安排在6月中上旬,由各目标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面试采用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竞岗者回答有关问题,评委根据竞岗者在面试答辩中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各目标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5、讨论决定。综合干部面试和考察情况,各目标单位党(工)委(组)实行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备案。各目标单位对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7、任前公示。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后,各目标单位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目标单位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实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不予任用。
8、任职试用。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信访举报,或有举报但经查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其中竞岗提任的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任职。
五、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参加竞岗的各有关单位、干部要自觉遵守选人用人各项纪律。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格的,应当严肃批评教育,是报考人员的要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切实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下城区区直单位和街道科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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