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经报市政府领导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胜任岗位要求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
2、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18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经济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大楼201室 联系电话:4319578)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5的比例才能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到 1:3的比例,如未达到1:3的比例,减少遴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文秘写作水平,拟定于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全天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遴选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录用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遇有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办理调动手续: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选调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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