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望谟县委组织部、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县直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望组通〔2015〕42号)及《关于下达县智力支边办公室等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望机编办字字〔2016〕3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望谟县基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望谟县遴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职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员3名;
(二)遴选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遴选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望谟县在职在编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未接转的特岗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遴选职位一览表为准);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等次);
5、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前工作经历满4年及以上(参加工作时间以人社部门下文确定时间为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参加工作文件以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1寸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报名时遴选人员按照《遴选公告》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工作人员对遴选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遴选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若由于遴选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自负。
(三)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7月26日下午18:00前到望谟县交通运输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六、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叁位。
(二)面试时间:2016年7月27日
(三)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成绩划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遴选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八、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此次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4610237(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4610237(县交通运输局纪检室)
附件
1:2016年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2016年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望谟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5日
>>>公选王发布2016年7月面向全国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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