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补充厅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拟面向广西民政系统遴选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2名。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自治区民政厅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2个(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设区市以下民政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担任公务员5年以上;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经历;(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务员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遴选公告
在广西民政网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1.职位查询。报考职位、职位条件等情况可查阅《2015年广西民政系统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方法。本次遴选按照遴选职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报考材料或将报考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广西民政系统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基层工作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另单独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应当场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给遴选机关进行核对;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报考者应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给遴选机关进行核对。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考者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各项条件等是否符合职位基本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2日,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监察室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审查,于6月12日前告知报考者资格审查情况。
2.在广西民政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不能少于5∶1,达不到5∶1开考比例,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可降低至4∶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职位被取消后,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通知报考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通过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按百分制计算。
1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2.考点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20天内在广西民政网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并在广西民政网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职位排名和进入面试的分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5∶1,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可降低至3∶1。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能开考的,取消遴选计划。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公告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通过广西民政网向社会公布。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民政网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自治区民政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自治区民政厅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为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
考察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二是安排考察人选到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进行跟班学习一个月。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以及是否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广西民政网、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24186
监督电话:0771-261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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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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