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决定面向全省(含垂直和双管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公路科员3名,其中会计专业的1名,交通工程、土木、路桥类工程专业的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并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和交通工程、土木、路桥类工程专业。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讲流利的粤语。
5.选调后需在选调单位工作满3年方可调动。
三、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邮寄到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人事科(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3760);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邮政编码: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实地座谈等方式,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四)体检。对通过考察的拟选调人选,组织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转任。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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