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是:怀集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名额5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全县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务员。
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勤奋敬业,作风务实,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会计、审计、中文、金融专业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后出生),副科级以下职务;
4、任科员职满2年(转正定级后计算,转正定级计算截至2015年4月);有约定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必须满约定服务年限。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直接到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室报名(地址: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511室,联系电话:5537106)。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怀集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或《怀集县纪检监察网》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彩色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3张。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和《怀集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低的顺序在综合总成绩合格者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怀集县政府网》和《怀集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组织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成绩,经考察、研究确定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和《怀集县纪检监察网》公布。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6月10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怀集县纪委
怀集县监察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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