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组织部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中共党员。
2、道德品行良好。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干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
3、敬业精神强。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选调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试用考察、决定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2、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报名对象须填写《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用A4型纸正反打印),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 日17:30。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4、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时间为7月11日。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考核范围)。
5、考察考核。组织考察组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6、决定录用。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综合考察考核、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决定录用人选,不简单以分取人。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通知到部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公开选调,并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资料。联系人:易峰,联系电话:0713-615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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