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纪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纪委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一批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
江津区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选调名额
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0名,均为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公事业编制。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选调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15日(节假日除外)。(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到区纪委组织部1625室现场报名,由区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1220272。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⒈笔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⒉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三)考察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员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人员),由区纪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按选调人员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五)调动
体检合格者,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说明
区纪委对本次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纪委
2017年2月27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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