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党工委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机关党工委在全市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性别、民族不限;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6.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并填写《单位推荐报名表》或《个人自荐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
(三)报名地点。延吉市编办综合科(市府一号楼B219室),电话2521491。
三、考核
(一)组织考核。由市编办与市直机关党工委按相关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二)确定人选。由市编办与市直机关党工委根据报名人员的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三)正式调动。拟录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
延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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