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妇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妇联)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池州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现在编在岗的科员及科员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体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乡镇公务员报考应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与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其中考试环节按“先面试后加试”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7日—4月11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可登陆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下载),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任职岗位、经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县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大楼1001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应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考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加试: 加试人员的确定,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加试人员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进行确定;达不到比例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全部参加加试。加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水平,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面试成绩+加试成绩的20%=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门指导下,由县妇联组织实施。县妇联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妇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报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编办及县妇联全程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7026509
县编办:7026157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7026613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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