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各乡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龙游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中心等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6名、龙游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中心5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在现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信息。2017年3月22日,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微龙游”、“龙游人社”、“龙游住建”微信公众号及龙游县公文交换系统等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中层干部任职文件或证明资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等;一寸免冠近照3张。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9会议室。
3、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于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到原报名点领取)。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若不足规定比例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酌情商定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4、组织比选。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完成,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笔试后按选调计划数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该职位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及职位适应度等。
5、考察确定。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须本人承诺体检报告真实),体检项目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确定。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应回避的情形以及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的情况等。最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6、公示调动。拟调用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0-7022412、0570-7014682
附件:
1、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下载:龙游县附件1-4.rar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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