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决定面向汝城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财务人员、文秘人员和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师共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拟选调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务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选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5名(其中评审工程师2名,财务人员2名,文秘人员1名)。选调(选聘)对象为汝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乡镇财政所)在编在岗人员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身体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年龄要求:文秘人员35周岁以下( 1981年6月15日后出生);财务人员40周岁以下( 1976年6月15日后出生);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师45周岁以下( 1971年6月15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资质资格;
(4)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后面的《汝城县财政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5)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6月20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汝城县财政局政工股(A709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质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3)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5.报名结束后,笔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3)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特殊情况下视报名情况,由选调(选聘)单位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选调岗位。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文秘人员笔试科目为《写作能力》(两篇文章),考试时间180分钟;财务人员笔试科目为《财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80分钟;县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师为上机实际操作(编制工程预算) (不能借助参考资料),考试时间24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定(见《笔试准考》,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调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谈)。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录用。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文秘、财务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师综合成绩=上机实际操作成绩×80%+面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时间和其它要求另定。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后,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次数为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随时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调环节相关信息,考试机构和录用单位均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及选调(选聘)单位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5-7775113。
举报、监督电话:0735-2135606、0735-7775055。
附件:
1、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doc
2、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汝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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