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报考者:
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及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报考者于6月28日起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地点: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三楼311室(集宁新区致远西街泉山街道办事处对面)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审签盖章的《2017年公开选调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市或旗县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财政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发放工资相关证明;
5.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五年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分配文件或考录、招聘手续等材料。出具单位要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三、其他事宜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于7月3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并于7月6日—7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三楼311室(集宁新区致远西街泉山街道办事处对面)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
(三)报考者及相关单位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导致无法递补、审核等的,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8320010(市委组织部)、8150963(考试中心)
特此通知
附:《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8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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