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等4家单位拟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须为选调范围内的公务员,且录用为公务员满3年(2014年8月12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登记为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瓯海区镇街公务员在镇街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
1、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7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一)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地址: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楼)。
3、报名办法:
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下载《2017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核对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相应的考试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7年9月10日
上午 0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基本素质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11988(瓯海区委组织部);0577-88538557(瓯海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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