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澧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德才兼备、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于监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县直单位科员(含服务年限期内的工作人员);乡镇参加工作满5年的科员;年龄在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具备文秘、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有执法执纪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予推荐;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集体研究、调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时间5天,公告到期后集中3天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澧县澧阳街道解放路1号县纪委办公楼一楼,联系人:邓宏梅,联系电话:3257842,1390841268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稿。
特此公告
中共澧县纪委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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