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
公选王遴选网讯 经公开考试、组织考察,现将拟选拔的14名人选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乡镇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乡镇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人社局、监察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25日起到9月30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干部科。
受理电话:8254433;886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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