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市法院选调行政审判法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着力打造行政审判的深圳质量、深圳品牌。同时,为2018年初行政审判中心区(大中华交易广场)的设立做好资源整合和优秀行政审判人才储备,盐田区人民法院特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选调行政审判法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区法院在职的中央员额制法官。
二、选调条件
(一)有关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2.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6.有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业务能力较强。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人数及工作安排
此次共选调法官10名,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安排到行政审判中心区(大中华交易广场)从事行政审判及相关工作。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止(采用EMS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投递邮戳时间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当面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向盐田法院政治处提交相关资料。
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文化中心东侧盐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907室卢科收(0755-25228779, 0755-25487570)。
2.报名资料:
(1)报名表原件(表格附件详见市中院网站,由本人签名);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盐田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由盐田法院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盐田法院根据面试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研究确定选调法官的考察对象。
(六)考察。由盐田法院组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另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还需出具书面意见。
(七)讨论决定。考察合格的,由盐田法院党组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五、保障措施
本次选调的法官统一调入盐田法院,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盐田法院按规定落实。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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