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经县纪委研究报县委批准,拟面向全县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现将选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48名工作人员。一是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9名;二是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39名(其中面向政法系统定向选调名额:县公安局3名、县检察院3名、县法院3名、县司法局1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8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条件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可适当放宽到55周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公安、检察系统工作的人员须具有执法办案工作经历;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须具有审判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年度考核未达到3年以上,实际考核年限必须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1.单位推荐。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并填写《江永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报县纪委组织部。原则上要求有符合条件的干部的单位都要进行推荐,每个单位至少要推荐1人以上。
2.自主报名。全县各单位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本人愿意到县委巡察机构或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的人员,可自主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组织部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考察组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4.选调方式。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选调名额,则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如报名的人数少于选调名额,则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组到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6.研究确定人选。由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结合面试情况确定选调对象,再按有关程序报批。
7.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安排在县委巡察机构或县纪委派驻机构相应岗位。
五、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7:30前,报名表统一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咨询电话:0746-5726005。
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11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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