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拟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职位
本次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6名,具体职位见《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省内各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不含铜陵市辖区及枞阳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局观念强,工作作风好,公认程度高;
3、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本次选调在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安分局选调办)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安分局选调办根据确定的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将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选调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选调公告于10月10日在相关新闻媒体和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4日—18日(周二至周六),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咨询电话:0562-8874049、0562-8874041、13705621169(仅限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现场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填写《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符合条件者,由公安分局选调办核发准考证。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要下载《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由本人送到报名现场或通过邮箱发送,邮箱号:tlxgajzzc@163.com。报名填写内容真实性验证材料在11月20日—11月21日凭本人身份证一并带到义安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有关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3)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80元。
(4)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11月2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义安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1月25日(周六),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选调职位缺额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此阶段,考生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提供,则视同考察不合格。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与公示期间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将由公安分局选调办根据该职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关网站和拟选调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选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在接到调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或报到后又主动提出放弃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同时给予一次安家补贴5000元。
(八)其它
此次选调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五、工作纪律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8812645(区监察局)
0562-8829591(区人力资源局纪检室)
0562-8874043(义安公安分局纪委)
附件:
1.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xls
2.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表.doc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局
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
铜陵市义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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