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加强我院司法行政管理能力,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调2 名司法行政人员。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3日后出生);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五)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六) 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3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要求:
(1)本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大--寸彩色证件照片3 张;
(3)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邮寄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5号( 邮编:528200);联系电话:0757-86253112,81852015。
(二) 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我院将通知参加业务能力考核。
(三)业务能力考核
主要通过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核报名者从事具体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岗位的匹配性。
(四)体检
根据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遇体检不合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 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政情况、信用情况等。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 录用
根据业务能力考核、体检结果、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够1: 3 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三)被选调者须服从5年服务年限要求;
(四) 住房、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由被选调者自行解决;
(五)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 监督电话:0757-81852518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解释
详情请查阅本院官方网站: http: //fayuan.nanhai.gov.cn 或南海法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选调司法行政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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