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额敏县民宗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额敏县乡(镇)场、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管部门)中使用事业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事业人员登记、担任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从事民族宗教工作;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汉族(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懂项目管理有关知识)、哈萨克族(懂汉、哈两种语言文字,具有一定的文字翻译功底)各1名,性别不限,3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额敏县民宗委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 2015年8月20日
3、联 系 人:李卫红 电话:13579791052
4、报名时需提供简历一份(A4纸打印),简历中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县民宗委对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凡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
(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后,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内容以基础知识、业务能力为主。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四)人员确定
笔试、面试通过后实行跟班学习制度,跟班学习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经研究后正式调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
五、选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2) 选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民宗委负责解释。
额敏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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