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研究批准,决定面向山东省公开选调3名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其中区纪工委岗位2名、区组织部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符合报考区纪工委岗位的范围是:山东省辖区内在县级及以上纪委、公检法部门工作的行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中层正职(正股级)或副科级干部。
2、符合报考区组织部岗位的范围是:山东省辖区内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工作的行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中层正职(正股级)或副科级干部。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或基层党建工作。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01日以后出生,含12月01日)。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凡与区纪工委、区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选调报名。纪工委岗位主要从事案件查办工作,组织部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党建工作,该两项工作加班、出差多,较适宜男性。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9日9:00至12月01日1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济宁太白湖新区组织部干部信息中心,济宁太白湖新区京杭路新城发展大厦A座4楼。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4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为蓝白渐变色)。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2、填写《2017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虚假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调工作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人员。
(二)资格初审
区纪工委和区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电话通知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测试
报考区纪工委岗位的重点对纪检监察业务水平进行测试,报考区组织部岗位的重点对基层党建业务水平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选调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要求现场向报考岗位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选调介绍信;《诚信承诺书》原件。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选调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期间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名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要向区纪工委、区组织部出具书面申请,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区纪工委、区组织部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济宁太白湖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事业编制人员相关手续。
七、其他
本简章由济宁太白湖新区纪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7-6537071(济宁太白湖新区组织部干部人事科)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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