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首市环保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更好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职能,在征得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后,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新启用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石首市辐射及危险污染防治管理站环境监察人员1名
2、石首市环保局新厂环保站环境监察人员1名
3、石首市环保局调关环保站环境监察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写作和表达能力;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8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7182534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由本人到市人社局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石首市环保局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报名人员编制卡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
四、选调方式
选调方式由市环保局、市人社局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职务业务能力测试等形式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面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结合面试、考核、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选调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调人选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石首市环保局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及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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