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教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中心系统内选调人员工作方案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花都区教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中心需选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选调职位和人数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十级职员1人(调入后可分别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级职员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区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职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教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方案。将本方案发至局属各单位并在局网站公布。
(二)接受报名。报名者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送局组织人事科1。
(三)资格审核。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初审。
(四)面试。面试分自我介绍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评委由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由评委根据参试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面试得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依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参选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则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每位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研究提出考察组意见,向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考察对象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察得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五)确定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六)公示。将选调人选名单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聘任到其报考的岗位。
附件:花都区教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中心选调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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