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类专业;
5、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编:528500。联系人:谢静云;联系电话:0757-88988326(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个人职务职级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我局干部考察组到初步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主要听取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群众的意见、查阅其人事档案等。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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