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珠晖区检察院干部结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珠晖区检察院对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珠晖区检察院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面向衡阳市检察系统或机关行政单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但未满期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5年8月17日,在珠晖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衡阳市珠晖区委组织部会议室(珠晖区湘江东路95号,区机关北六楼610室)。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选调方式
选调方式为面谈和考察。
1、面谈
(1)面谈对象: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参加面谈人选,面谈人选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
(2)面谈形式:面谈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谈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谈总分100分。
2、考察
按面谈成绩排名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于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考察合格对象与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造成缺额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珠晖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初步人选后再报珠晖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选调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咨询电话:0734-8668138
五、本次选调简章由珠晖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晖区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位表
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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