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市永春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前。
>>>2018年福建泉州市永春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面试工作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情况公告 面试时间:6月15日。
>>>2018年福建泉州市永春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14名干部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8年永春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14名干部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14名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科员5名;
(二)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科员2名;
(三)县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管中心事业干部7名。
具体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以上职位人选确定后,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现为本县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员级公务员(含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并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批准登记的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在永春县工作的干部,其中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科员职位面向县公安系统在编在岗科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干部(不含学校、医院及垂直管理单位在永春县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名事业岗位,但遴选聘任后必须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干部);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年及以上县乡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至 2018年5月1日),并符合有关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且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回避和限制关系。
本方案所指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是指曾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过,或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用累计3个月以上(须由借出和借用单位共同出具相关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定级的;曾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请必须经单位同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 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本次遴选不收取考试费用。
(五)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复审后,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若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遴选职位的将在永春党建网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根据笔试情况划定。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
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县纪委监委选派的面试考官不超过2人。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综合计分,折合总分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对象。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低于1.5:1。
(二)考察内容及方式。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进行延伸考察。
(三)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县纪委监委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县纪委监委班子集体研究,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任用或取消任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开遴选纪律行为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开遴选工作职位咨询电话:0595-23870599,监督电话:0595-23880808。
4、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度永春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干部职位表》.doc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纪检监察部门遴选重磅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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