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9名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青州市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含符合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情形的参公登记人员),不含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热爱巡察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所学专业为法学、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的放宽到36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4、参加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7月31日),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7月31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在外工作的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未满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按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把握)亲属关系有回避要求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下发选调通知及公告,有关镇(街、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党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统一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
1、报名时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510室)。
3、报名材料:
①《青州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青州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3.2*60px,JPEG格式)。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对不符合选调人选的,取消相应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按照综合成绩,结合征求意见、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录用人员,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反映并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调入。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坚持体现基层导向和注重工作实绩相结合,严格程序步骤,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不再收费,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本方案由青州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州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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