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桐梓县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调配机制,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在狮溪镇等21个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28名工作人员到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工作。
二、遴选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
娄山关镇工作人员10名;燎原镇工作人员10名;楚米镇工作人员8名。共计28名。
(二)遴选对象
各有关乡镇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有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工勤)。相关乡镇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遴选的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且近五年内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曾获得过乡镇及以上奖励(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从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且包村工作一年以上。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制定)方案、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讨论研究、公示、上岗试用、正式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制定)方案。县人社局制定的遴选方案在10月16日于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后,有关乡镇按县人社局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在10月19日前制定和发布遴选操作办法,并报县人社局备案。乡镇的遴选操作办法不得与县人社局发布的方案相冲突。遴选操作办法须在本乡镇发布3天。
(二)报名推荐。采取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的办法进行。
(三)资格审查。各乡镇党委负责对遴选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推荐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写《2015年娄山关镇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
(四)集体讨论。乡镇党委根据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按要求签署意见,上报县人社局专技事管科。上报材料含党委会议纪要、个人工作实绩、个人考核材料。
(五)公示。乡镇党委根据集体讨论研究的遴选人选在乡镇进行公示。
(六)上岗试用。公示无异议后,全部入选人员分别到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安排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所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正式调动。试用期结束,由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党委对每名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后,再经党委集体研究提出聘用与否建议意见交县人社局。试用期满后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在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县人社局签订承诺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和桐人社通[2014]45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报名及推荐
遴选操作办法发布: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1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3日
报名地点:有关乡镇党政办公室
乡镇党委资格审查及考察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27日
乡镇党委集体研究: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0月28日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1日
乡镇报送推荐资料及会议纪要时间:2015年11月3日
遴选人员报到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点
报到地点:县人社局专技事管科
六、纪律及相关要求
遴选过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不按程序办理或违反工作纪律的参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领导,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正式聘用或调到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工作人员原身份及工资开支渠道不变。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人社局专技事管科)
附件:
1.2015年娄山关镇、燎原镇、楚米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doc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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