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解决通河县公安局警力不足和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经通河县委、县政府批准,通河县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人民警察4名,其中刑侦大队1名、治安大队1名、禁毒大队1名、经侦大队1名。具体选调职位、条件等详见《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选调计划表》详见: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rbtonghe.gov.cn)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省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民警察。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已经录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中国·通河”网站下载《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并粘贴电子照片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影印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审批表》影印件、电子照片(≤20-100kb)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地址:thxgkxd@163.com,邮件名称为:选调报名+姓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于2020年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回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的,选调职位数量相应减少。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报名时需如实填报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或微信等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不能正确报考、耽误考试等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5.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比例的,可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信息在“中国·通河”网站发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中国·通河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选调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名单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选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通河网站。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选调办公室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选调办公室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职位可由通河县公安局提出递补意见,由选调办公室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通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编办、财政、用人单位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选调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通河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选调监督电话:57435906
政策咨询电话:57436507、57429775
附件:
通河县公开选调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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