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一级科员1名,负责协助统筹区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现任一级科员以上职级,或乡科级副职以上职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代码B0301、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
5.年龄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7.两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未满试用期、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须通过邮箱sfjrs@chancheng.gov.cn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成压缩包后以“姓名”为标题发送,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0年禅城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手写签名)、《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近三年代表性文稿2-3篇(如有请提供);
(4)法律职业资格证;
(5)近期免冠小彩照2张。
4.咨询电话:王先生,联系电话:0757-89932017。咨询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如遇报名人数较少等特殊情况,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暂缓或取消选调。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复印件。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转任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六)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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