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深圳市内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2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1.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fgjbgs@lg.gov.cn,邮件以“选调报名+姓名”为标题。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00至2021年2月7日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曾经发表过的文章材料或调研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3-5篇);
5.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6.300字左右的书面自我鉴定材料;
7.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职位报名人数小于该职位选调人数5倍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结果在后续公告中发布。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经审定符合条件的,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都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政策理论功底、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结束后,综合考虑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笔试成绩等情况,按照选调名额的5倍确定面谈人选,不足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谈。笔试、面谈由我局组织。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面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为拟选调人选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任职回避等事项,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我局用人需求的情况,将视情况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在考前14天申报“粤康码”,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4)。
五、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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