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不断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根据《武隆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个职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武隆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年龄计算、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1月25日;
(五)符合职位工作身体要求;
(六)正常考核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见习期(试用期)未转正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三)正在立案审查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
(六)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情况;
(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不适合情况。
四、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根据公布的职位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公务员职位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公务员可报考事业单位职位,考试考核合格调入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执行遴选职位的编制性质和相关待遇。遴选入事业单位人员按遴选岗位(如达不到或专技序列不符则降低)确定相关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6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 武隆县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请在网络上自行下载打印)(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行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党政正职以外县管领导干部还应有组织部门签章同意,考入后原职务职级不再保留),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武隆县公开遴选报名表》(请在网络上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请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00—18:00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武隆县人才交流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暂定2015年11月28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遴选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又高于1:1比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试考生的政策理论知识、业务水平、适岗能力等。
加分:按武隆人事发〔2005〕28号规定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加分
(1)连续3年优秀加5分;
(2)连续2年优秀加3分;
(3)一年优秀加1分。
2.表彰奖励
(1)国家级加5分;
(2)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加3分;
(3)地区、州、县、市、自治县级加1分。
以上1、2加分项可以累加,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依据及确认。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社保局确定。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2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水平、专业知识、职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情况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及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遴选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并根据调入单位的非领导职务、职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设置情况进行职务职级重新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遴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本公告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武隆县2015年11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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