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东至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中共东至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教师2名,男、女各1名。
三、选调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现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包括县职教中心)学校任教,5年以上县内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工作钻研、肯干实干、不怕吃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工作激情。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5291800。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县教育局审核签字盖章的单位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党校、县编办、县教育局参与,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
2、面试内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员与岗位选调名额3:1的比例进行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全部参与面试。
4、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人员体检、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选择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
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考察。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间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并与党校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
五、相关说明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委党校、县编办全程参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东至县委党校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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