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十堰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编办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一、遴选数量: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备案或符合登记条件的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二)遴选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汉语言文学类专业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携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等;②《县编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地点:县编办(县政府四楼)414室,联系电话:2726385。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15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选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核减遴选数量。
3、考试
遴选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竹溪党建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竹溪政务网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数量2:1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并在竹溪党建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竹溪政务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组织考察
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数量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竹溪党建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竹溪政务网发布考察公告,并组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与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要求,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程序报县编委会领导审批。
拟录用人选分别在竹溪党建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竹溪政务网、所在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递补拟录用人选。
6、试用录用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编办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的监督。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参公”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2726385 2726502 2720431
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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