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选调临武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临武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临武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临武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一级科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5.身体健康,有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需经常出差、加班等情形,要求能适应高强度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发布公告。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在县四家办公大楼一楼张贴招考公告及临武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30止。(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地点:临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临武县四家办公大楼A栋615室,联系电话:0735-6266791;1519752414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单位(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等可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或临武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踊跃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临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不得少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调减公开选调职数。
(三)笔试
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得分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待定。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将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由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一律不予替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1.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负责承担公开选调的有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 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中途退出者,须向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临武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临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临武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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